喪葬儀式:

1. 招魂

2. 沐浴【洗屍體】,小殮【穿衣修指甲】,大殮【把屍體放入棺中】

人死三日(最快)

 三日必須守靈

3. 報喪

訃聞

訃告→報紙

如:王太孺人

 以往為兒子為一品、二品高官

 今日不限

 

兒子不再有人報喪,到時候必須5秒哭出來,立即穿上喪服,一路奔喪,經過鄉鎮必須從鄉前哭到鄉尾【哀哭過境】,到靈前必哭

 

明朝丁憂,必守喪三年(官)

皇帝可以用奪情以不用守喪

文官如果奪情會被批

武官比較沒關係

 

弔喪,活出喪,70歲以上,知道自己可能活不長,自以辦喪

 

奠酬【贈】→毛巾

 

銘旌,旌銘,明旌,銘

 

禮記:檀弓下

 銘:明旌也

 以死者為不可別也,故以旗識之

 絳色帛

 以往官大旗越大

 

神主牌:【主】古代只有天子,諸侯,大夫有

 

可用木或石頭做,天子→1尺2吋

 諸侯→1尺

 

世稱

高祖父

曾祖父

祖父

 

春秋穀梁

 文公二年

 丁丑作僖

 

冥紙

 金→神

 銀→鬼

 

明器

 武丁的陪葬有多達1千人

 

 漢之後就減少

 

 明英宗→陪葬禁止

 

孔子

使作俑者,其無後乎

 

【竹、木、陶、石】 材做陪葬品

 

宋朝用紙做

 

明器→冥器

 

祭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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