喪葬儀式:
1. 招魂
2. 沐浴【洗屍體】,小殮【穿衣修指甲】,大殮【把屍體放入棺中】
人死三日(最快)
三日必須守靈
3. 報喪
訃聞
訃告→報紙
如:王太孺人
以往為兒子為一品、二品高官
今日不限
兒子不再有人報喪,到時候必須5秒哭出來,立即穿上喪服,一路奔喪,經過鄉鎮必須從鄉前哭到鄉尾【哀哭過境】,到靈前必哭
明朝丁憂,必守喪三年(官)
皇帝可以用奪情以不用守喪
文官如果奪情會被批
武官比較沒關係
弔喪,活出喪,70歲以上,知道自己可能活不長,自以辦喪
奠酬【贈】→毛巾
銘旌,旌銘,明旌,銘
禮記:檀弓下
銘:明旌也
以死者為不可別也,故以旗識之
絳色帛
以往官大旗越大
神主牌:【主】古代只有天子,諸侯,大夫有
可用木或石頭做,天子→1尺2吋
諸侯→1尺
世稱
高祖父
曾祖父
祖父
父
春秋穀梁
文公二年
丁丑作僖
冥紙
金→神
銀→鬼
明器
武丁的陪葬有多達1千人
漢之後就減少
明英宗→陪葬禁止
孔子
使作俑者,其無後乎
【竹、木、陶、石】 材做陪葬品
宋朝用紙做
明器→冥器
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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